• 2023-06-25 17: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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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成都6月25日电(记者吴光于)6月25日是第33个全国土地日。四川省公安厅今天发布了一批损坏土地资源典型事例,提醒当时损坏土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特色。

      ——不合法占用土地展开旅行项目建造。

      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凉山彝族自治州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犁地征占手续的情况下,在西昌市高枧乡张林村6组集体土地上建造"某缘小镇"项目,硬化土地,建筑房子,不合法占用并损坏犁地67.67亩。

      2012年5月,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某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降某某松在未获得相关草地征占批阅手续情况下,在10年时间里,在租借的石渠县洛须镇草地上先后建筑招待中心大楼和唐卡展览中心大楼,不合法占用并损坏天然牧草地97.39亩。

      ——不合法占用犁地展开渔业饲养。

      2009年至2021年,奉某国、奉某奎等人为获取经济利益,在未办理犁地征占手续的情况下,在内江市东兴区白合镇五桂溪支流上游河道犁地内挖塘养鱼,占用损坏基本农田70.3亩。建筑中机械深挖土质层,成塘养鱼后淤泥、污水长时间污染,对犁地形成较大损坏。

      ——不合法占用林地从事矿藏开发。

      2021年5月,凉山州会理市小黑箐乡某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与盐边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征占手续的情况下,在会理市小黑箐镇大凹村3组不合法占用林地92.04亩建筑安全渠道,致使原有地表植被遭损坏,林业生产条件被损坏。

      ——不合法占用林地堆抛弃星艺装饰土、建渣。

      2013年8月至2021年末,程某洪、程某相等人在未办理征占批阅手续情况下,在租借的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长里扁村8组、9组的林地上堆抛弃土、建渣,不合法占用并损坏林地100.78亩。

      公安机关发现,当时损坏土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会集呈现出先占后批、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等特色,公安机关将继续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冲击态势,严守土地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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